1996年,麥可‧波特(Michael Porter)在《哈佛商業評論》(Harvard Business Review)發表〈策略是什麼?〉(What is Strategy?)一文,提出影響管理學界與企業界的突破性觀念。他認為,企業的主要目標是達成良好績效,而經營效能和競爭策略是達成優良績效的要件。
經營效能是指,你和競爭者做同樣的事情,但是你想辦法做得比他好。你和競爭者有同樣的目標,但是你之所以超越競爭者,可能是因為你有較好的電腦系統、機器設備或管理能力。
雖然經營效能包含效率,但並不限於效率,而是泛指任何能讓企業更充分利用投入要素(input)的實務做法,例如減少產品瑕疵,或更快速地開發更好的產品。1980年代時,日本企業在生產技術上超越其他國家,貨品能夠大量傾銷美國,就是因為日本製的產品有較高的品質和較低的價格。
但波特指出,經營效能並非長久之計,你可能可以在短期內維持競爭優勢,但是當你不具備這項優勢時,你就落後了,因為大家都在朝更有效率的生產方式前進。
換言之,單靠改善經營效能還不夠,當各家企業模仿彼此在改善品質、生產周期或供應商關係等做法時,競爭模式會趨於一致,競爭到最後,就沒有所謂的贏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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